2024年,区统计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执法,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法治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加快推动专业统计法治化进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及“八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股室的职责分工,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统计工作法治化要求,制定《宝鸡市凤翔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积极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与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机制的办法》,扩大统计监督着力点,形成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
(二)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梳理违反统计法精神、违反统计调查制度等问题,组织全区16个相关责任单位完成自查和清理工作,未发现相关问题。完成16户企业和4个投资项目单位入库退库核查,核查单位数据真实,符合入库退库标准;专业数据核查已完成投资项目单位15个、“五上”企业23户,被检查企业报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均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完成8户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均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积极参加统计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区统计局1人持证。
(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一是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局党组会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最新修改的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剖析统计造假典型违法案件。利用“国家宪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品1000余件。二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共为全区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基层统计员、行业部门业务人员、联网直报企业等600余人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9场次,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先后开展统计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2次,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杜绝侥幸心理,谨防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全方位推进统计诚信建设。“五经普”工作中,组织“两员”签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保密承诺书》,确保数据质量。在“双随机”执法检查过程中,坚持“统计执法+诚信宣传”深度结合,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切实提升企业“知信、守信、用信”的意识。
(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根据《宝鸡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宝鸡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抽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宝市统发〔2024〕25号)文件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印发《整改方案》,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不足,并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反馈意见提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或取得明显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统计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基础薄弱,统计法治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报送的数据支撑资料依据不充分,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当前,区统计局持证人员仅有1人,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统计法治宣传有待提高。统计普法宣传虽然具备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还是存在宣传频率不高、宣传内容更新慢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增强依法统计意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一是要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召开统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法律解读、案例分析等方式,对统计基础知识、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增强企业的法治观念,及时解决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范围,进一步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中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公开处理结果。严格遵守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逐步改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工作基础和法治观念,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立高素质高水平执法队伍。一是通过定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和交流学习,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组织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通过考前开展专题集训等有效措施,提高考试通过率,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三是积极开展新老执法骨干“传帮带”活动,在执法的同时,开展业务知识讲解,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和技巧,在执法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三)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借助“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创新形式开展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法知晓度。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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