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论述摘编精神,有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凤翔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深入领会全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树牢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一是扎实开展学法用法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组学法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1次,发挥“关键少数”带动作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党风廉政教育,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2025年凤翔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和学法用法知识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题讲座等活动,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水利法律法规。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用程序防范风险隐患,健全水利法治体制机制,促使全区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强化项目招投标管理及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梳理汇总了水利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招投标项目资料共479件,交叉督察检查农业局、文旅局、范家寨镇等项目招投标工作资料。二是推行涉水行政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开办件规程,方便群众办理。三是落实了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对水事案件处理依据、规范性文件合同和重大决策咨询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后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全年共咨询法律顾问10余次。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180余次,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核查整改,全年共检查项目20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93万元,下达《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20份,《责令整改通知》7份,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2个。不断巩固深化河湖“清四乱”整治成效显著,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45个,河湖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抽查检查6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次,共抽查企业24家,共检查22家企业取水许可、节约用水和2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自备井专项整治行动、违规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和涉企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问题专项排查等工作,查处违规取用水案件1起,罚没款金额5万元,协同区检察院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四是全年创建市级节水单元3个、区级节水单元31个,协征水资源税845.46万元。指导25家取用水单位开展水资源论证,办理取水许可证21本,延续取水许可证12本,注销取水许可证2本,审批机井井位2眼,关闭公共管网覆盖区自备水源井4眼,对全区4146个取水口计量设施建立了电子档案。五是在部分企业及长青镇等6个镇集中供水设施上安装在线计量设备26个,在城关镇等12个镇人饮供水设施上安装计量水表249个,在柳林镇等5个镇农灌机井上安装计量水表1185个,实现了企业、服务业、农村供水设施计量设备安装全覆盖。六是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明确相关案件的审理标准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水利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立案、调查、告知、处罚等各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四)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依托“3.22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和“国家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科技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水利法治宣传。采用悬挂横幅、摆设版面、宣传讲解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水资源、水法治、水生态、水安全法规政策和知识,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能力,将学法用法成效和干部考核相结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对违法取用水、河湖四乱等问题及时组织核查、整改、销号,从严从实整改违法问题,严格规范执法案卷整理,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三)持续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扩大农村、企业等重点领域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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