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4 17:40:56

为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着力破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聚焦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以下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跨层级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款数额与单位和个人考核挂钩、为追求罚没收入争抢案件管辖权、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等情形。

(三)乱收费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利用行政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收费不公示不开票、借助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等情形。

(四)乱罚款问题:未按法定程序处罚、随意顶格或高额罚款、“小过重罚”、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仍实施处罚等情形。

(五)乱检查问题:无正当理由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超过年度频次上限开展检查、以观摩调研等名义变相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突击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超范围超期限查封扣押、对已查封财产重复查封、查封后未妥善保管造成损失、应解封不及时解封等情形。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反馈渠道

诚邀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917-7215316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来信地址:凤翔区市民中心八楼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邮编:721400)
    来访地址:凤翔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请携带身份证明及书面材料)

此外,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区长信箱等现有渠道反馈相关问题,我局将对各渠道收集的线索统一归集、分类处置。

四、线索处理与保护

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逐一登记、认真核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护,坚决防止打击报复,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应符合受理范围,以下情形不予受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纪检监察或信访程序且已被受理或有结论的;无明确线索、内容笼统的;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2.反映问题应尽可能具体详实,包括时间、地点、涉事单位及人员、基本事实等,鼓励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反馈。

4.举报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凤翔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环境。

特此通告。

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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