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凤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4-18 00:00:00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凤翔县委编办相关职责在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中作了详细规定,但由于“三定”方案涉密,在此不能公开,特此说明。

二、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1、全面完成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面完成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跟踪指导县级党政机构新“三定”规定落实,及时协调处理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快完成镇级机构改革。制定印发《关于镇级机构改革涉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指导各镇严格按照 “六办三站一中心一队”设置行政和事业机构,明确职能职责,做好人员调配,切实加强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按照中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完成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公安机关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积极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2、深入简政放权,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完善县镇权责清单,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3、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效益。全面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持续跟踪了解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的履职尽责情况,进一步理顺职能分工。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深入调研,加大挖潜创新力度,优化布局结构,强化公益属性。推动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剂工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层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需要。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生产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力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和严肃性。认真组织《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强化各镇、各部门党管机构编制意识,强化“‘三定’规定就是党内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基础作用,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目标。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严格落实省上实施意见,规范核定并严格管理领导职数,全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台账,定期审核备案,从源头上管好领导职数,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5、打好脱贫攻坚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明确标准、质量和进度,扎实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根据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既定发展思路和脱贫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全力以赴做好扶贫包抓村相关工作,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中共凤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组室情况在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中作了详细规定,但由于“三定”方案涉密,在此不能公开,特此说明。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中共凤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有正式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凤翔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系统固定资产总额23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项目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1.41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614107元,较上年增加了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及人员数量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14107元,较上年增加了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及人员数量增加带来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增加。

1、基本支出132410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474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93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元。

2、项目支出29000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5.04万元,较上年下降0.04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16万元,比上年下降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8万元,比上年下降0.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万元,比去年增加4000元,原因为机关在职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计划政府采购预算2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和财政供养全额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后)/AttachedFolder/file/201905/20190520113702_57010.xls

十、本单位公开的部门预算已经过保密部门审核和单位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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