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4-16 00:00:00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凤翔县委办公室、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74号关于印发《凤翔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意见措施和计划规定。

(二)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制定并实施凤翔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根据上级医疗保障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根据上级有关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完善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

(七)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做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保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科学测算、合理设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框架,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完善制度和政策体系,提高运行质量,实现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全面融合统一。稳定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层次,做实县级统筹,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和专户管理方式,提高基金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

(二)完善医保筹资缴费机制。建立健全职工医保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深入研究应对社会老龄化增长和抚养比下降的措施。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积极推进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职工及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逐步降低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到2020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降到2:1以下。制定出台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个人参保缴费政策,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三)稳步推进两项保险合并。按照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试点改革,科学测算,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两险合并实施方案,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方便参保群众。

(四)建立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明确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内涵和外延,遵照清单项目、决策权限、政策标准,确保各项医保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逐步清理以往出台的超岀清单范围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和衔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发挥医保精准扶贫效能。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稳定当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项医保待遇政策。制定全县医保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准施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积极探索解决影响“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突出问题和贫困边缘普通参保群众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六)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预算管理, 持续推进总额控制下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制度,在全县公立医院全面启动DRGs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降低费用的内生动力。

(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密切关注医疗机构医疗医药服务价格变化,统筹兼顾各方面承受能力,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落实“互联网+医疗”收费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论证测算,强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审批管理,全力支持新诊疗技术开展。

(八)推进药品耗材招采改革。贯彻落实全县药品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持续推进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及配送,完善分类别采购目录和挂网规定。制定药品耗材备案采购管理政策,明确备案采购流程和占比,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加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及使用管理,制定价格动态调整政策,与中、省、市价格保持联动。积极推进全县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九)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全县医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管力度,细化实施方案,着力突出重点,分类精准施策,逐一逐项排査,实现对所有协议医疗机构督查的全面覆盖。建立“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是渎职”的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庋漏洞。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加大震慑力度,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十)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完善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内容,简化评估和签订协议程序,严格准入管理、费用审核、履约检查和违约惩戒,优化结算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细化解除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具体标准及流程。开展医保签约医师制度试点,强化协议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的责任意识。

(十一)构建综合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医保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和稽查监督体系建设,开展全员岗位培训,提升内审稽核能力,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举报制度,健全线索督办和反馈机制。推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医保黑名单和信息披露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构建部门联动机制,探索信息共享、行业监管、协同合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十二)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要求,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纳入直接结算。规范异地就医结算和转诊流程,完善备案手续,积极探索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备案方式,精简报销证明材料,实现患者备案、转诊医院全流程办理。

(十三)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深入推动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群众办事程序,完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进一体化结算,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政策“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十四)健全药品动态监测机制。完善药品价格监测点及品种,建立价格动态监测机制和预警系统,强化监测成果应用,为药品招标采购提供科学依据。做好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加强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统计分析和监测,确保谈判药品相关政策全面落地。

(十五)加强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防范重大风险。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问责追究机制,重点加强对权利集中、基金密集、资源富集等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

(十六)筑牢制度基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督办机制,规范公文处理,加大调查硏究,提升运行效率严格财务预决算,加强采购管理和内部管控,提高服务水平做好值班值守、应急管理、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谨慎化解信访矛盾,构建重大紧急事项处理机制。

(十七)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县统一、高效、兼容、便捷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迁移、整合各项医保数据,实施“内部管理、业务管理、服务经办、数据分析”四类14个业务子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标准和要求,规范疾病与诊断、药品、诊疗项目、耗材等业务标准。加快医保智能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医保大数据运用,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

(十八)做好医保规划及政策归纳梳理。贯彻落实中、省、市十三五”后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启动“十四五”全县医疗保障规划前期论证研究。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构建公平有效的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体系,对全县目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逐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基金预决算,强化预算执行,防范支付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十九)强化宣传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宣传工作领导、考核机制,严格宣传归口管理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信息安全。构建全媒体大宣传格局,加强舆情监控,完善应对预案,妥善化解舆情危机,合理引导参保群众预期。改进宣传报道模式,积极开设政务微信平台,贴近民生民情,善用“网言网语”,讲好“医保故事”。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1

凤翔县医疗保障局(机关)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新开办单位,人员预算未划转。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办公电脑等。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2019新开办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101501)2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0万元。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0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6、“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新开办单位

7、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

8、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0万元。


附件2: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目录

1、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6、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7、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8、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9、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2019年部门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收支表;

11、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12、2019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13、2019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AttachedFolder/file/201905/20190521120539_39587.xls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