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土局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 2018-01-22 00:00:00

凤翔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办法;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它专项规划;指导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

5、承担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指导、监管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地籍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实施基准地价定期更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全县国土资源市场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规范和监管土地、矿业权市场,监测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依法负责采矿权的登记和转让审批。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有序利用;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依法办理矿业权评估结果备案;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按照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使用费。

10、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核实、评审及报告备案工作,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和备案;承担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地面沉降。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组织、协调、指导和监察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水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实施办法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办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指导全县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15、承担全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组织实施,制定移民(脱贫)搬迁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各类搬迁的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及建设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头一年,做好国土资源工作,对于加快我县追赶超越发展、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安排,着重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1、年末完成耕地保有量7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6.83万亩,年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0.2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依法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资料审查上报工作。

2、完成避灾生态搬迁任务5户24人,2018年底前,易地扶贫和避灾生态搬迁人口累计实际入住率应达到各自“十三五”搬迁规模的50%和30%。

3、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监测点应急演练8次以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教育工作,人数不少于10000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册隐患点核销1处100人。完成矿山恢复治理面积10公顷。加快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进度,对2013年中央切块资金下达的凤翔县田家庄镇果园村二组崩塌应急治理项目5月1日前完成终验,2016年省财政下达的凤翔县陈村镇水沟村郭刚家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年底前完成竣工终验。

4、完成本辖区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工作。完成3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周转指标归还工作。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年度工作任务。

5、2017年度卫片执法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2%,不被约谈问责。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公开查处案件不少于3件,做好年度案卷评查工作。2018年度土地例行督察“零反馈”,或者反馈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上级交办、督办信访案件回复率达到100%,信访案件零积压、零差错。落实维稳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上报维稳摸排统计表,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稳控率达到100%。

6、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工作,确保近五年建设用地供地率不低于62%。全面落实陕西省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成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率不低于5.8%。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00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建图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上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

7、2018年6月底前,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和非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以及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外,在企业、群众完成权籍调査、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12月底前登记信息与登簿日志要真正实现系统自动上传; 7月底前实现与省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8月底前,完成中心城镇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

8、全面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抽查比例不低于矿山总数的5%。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責”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包村任务和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凤翔县国土资源局内设行政股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耕地保护股、地籍规划股、不动产登记股。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凤翔县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凤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凤翔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总编制51名,其中:行政编制(含参照公务员管理)24名,事业编制27名;全系统实有正式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34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预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2018年本部门项目经费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本部门县本级2018年总收入539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矿山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2018年本部门支出为5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矿山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县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9万元,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矿山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和矿山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的开展。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为1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上年有所下降,预计全年接待36批次300人左右;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比上年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三公经费”下降原因为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有所增加,原因为增加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的支出,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如一般公共服务类下分人大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等款支出,通常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按财政支出的功能详细列示,以反映政府用于各项事务的总括支出。以“教育”为例,类、款、项三级结构对应为“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2.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通常由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在执行预算执行时具体列示。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资、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AttachedFolder/file/201806/20180625162544_96102.xls

(注:本单位公开的部门预算已经过保密部门审核和单位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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