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自然告字[2025]2号 2025/5/27
经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号—11号 |
宗地总面积: |
74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凤翔区范家寨镇沈家沟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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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区位 |
郊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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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7405 |
十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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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103125BA0006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5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7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竞买保证金缴付凭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5月27日 至 2025年6月16日 到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5月27日 至 2025年6月16日 到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号—11号 地块:2025年6月17日9时00分 至 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规划指标:详见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关于凤翔区2024号—11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宝市自然资凤函[2024]49号)。
(三)2024号—11号宗地出让按净地评估出让,评估价和出让底价不包括地面建(构)筑物成本。竞得单位在本宗地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原地上存在建(构)筑物若不符合规划、不满足消防安全、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确实无法整改的,由竞得单位拆除后,按开发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办理建设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鸡市凤翔区雍兴路南段
联系电话: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17-3262731)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0917-7282532)
开户单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户 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806020001421019806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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