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1-30 09:49:11

为保障公租房申请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申请群众上当受骗,现就我区公租房申请作如下提示:

1.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全程均不收费、无中介、不代办。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租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2.公租房的申请由属地社区(村委会)受理、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审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符合保障条件后公开分配。

3.公租房从申请到分配整个流程,均有规范流程,审查程序严格,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咨询。如遇有人以帮忙办理公租房为由收取“中介费”“代办费”等情况,请务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4.公租房申请群众遇到“交钱包办包分配公租房”谣言,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投诉举报。

5.有公租房申请意愿群众可自行下载阅读《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凤政发【2019】14号)、《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分配流程》

申请电话:0917-7239220

举报电话:0917-7239559

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分配流程


(附件)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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