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统计局凤翔调查队及区住建局统计,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区住建局研究批复,现将2024年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为月人均收入2799元。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财产准入条件不得超过11.79万元。
三、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20平方米。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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