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核实受理、各镇人民政府审查,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5年6月30日组织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群众保障资格认定会议审核,以下35户申请人(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共5日(自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917—7239559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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