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住建局《关于调整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批复》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申请公共租赁住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为月人均收入2955元。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财产准入条件不得超过11.79万元。
3.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不超过20平方米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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