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推进住房保障事业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开展。区住建局依据住建部、住建厅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对原《凤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初步形成了《宝鸡市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草拟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8日
邮 箱:fxxjsjyx@163.com
联系电话:0917-7218677(工作时间)
地 址: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秦凤路47号(凤翔区住建局一楼住房股)。
附件:《宝鸡市凤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草拟稿)》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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