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受理、各部门信息比对联审联查,我单位开展审核后于2026年2月4日组织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群众保障资格认定会议。经会议认定以下12户申请人(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共5日(自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
对以下公示人员,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宝鸡市凤翔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917-7239559
附件:凤翔区2026年1月新申请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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