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08 10:47:22

政办发〔20224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城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6

 



宝鸡市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凤翔区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现状,制订《宝鸡市凤翔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一、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凤翔区建成区域,东至秦翔路,南至雍水路、西府大道,西至秦德路,北至凤鸣路、秦惠路,用地呈组团状,面积21.6km2,人口约9.8万人。其中1类区总面积2.40km2,占总建成面积的11.1%,覆盖人口为1.4万人;2类总面积17.13km2,占总建成面积的79.3%,覆盖人口7.8万人;3类区总面积2.07km2,占总建成面积的9.6%,覆盖人口0.6万人。

二、划分结果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划分为3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1)东湖1类区:东至纸坊中学东墙+雍水路、南至格林豪泰酒店南墙+东关游乐园处规划线、西至东湖西墙+笙箫园西墙、北至东湖北墙+凤鸣路。区划面积1.20km2,区划人口0.5万人。

2)雍城公园1类区:东至体育场东侧、南至体育场南侧、西至秦景路、北至凤舞路。区划面积0.24km2,区划人口0.1万人。

3)西古城1类区:东至秦公路、南至雍城大道、西至秦德路+秦宣路、北至西凤大道。区划面积0.96km2,区划人口0.8万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划分为3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城区2类区:东至秦惠路+东湖路、南至城区南端规划线+西大街+西凤大道、西至体育场东侧+秦景路+秦德路+秦公路、北至凤鸣路+秦惠路。区划面积8.26km2,区划人口5.63万人。

2)西区2类区:东至秦景路、南至城区南端规划线+凤灵路、西至秦宣路+秦德路+秦公路、北至雍城大道+西大街。区划面积4.37km2,区划人口1.07万人。

3)纸坊2类区:东至秦翔路、南至雍水路、西至雍水路、北至凤鸣路。区划面积4.50km2,区划人口1.1万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划分为1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工业园3类区:东至秦宣路、南至城区南端规划线、西至城区西侧规划线、北至凤灵路。区划面积2.07km2,区划人口0.6万人。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主要为4a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交通干线总长度为29.87km。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共计10条道路,具体路段名称见表1

1  交通干线情况

编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路长(米)

路宽(米)

1

秦公路

主干线

 秦惠路-西府大道

4580

40

2

西大街

主干线

秦景路-南大街

790

40

3

东大街

主干线

南大街-太白巷

1070

40

4

东关街

主干线

太白巷-雍水路

1220

40

5

西府大道

主干线

秦德路-秦东路

8030

70

6

秦凤路

主干线

秦惠路-雍城大道

2510

30

7

秦景路

主干线

西关街-西府大道

1960

30

8

雍兴路

主干线

雍城大道-西府大道

820

50

9

雍城大道

主干线

秦德路-凤马尹路

7320

40

10

西凤大道

主干线

秦德路—秦公路

1570

40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不仅与交通干线以及相邻13类功能区的距离有关,而且还与紧临交通干线两侧的建筑物高度有关。对于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为二层及以下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见表2

2  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

     路

铁路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高架

高路堤

55m

40m

25m

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的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相对

水平

50m

35m

20m

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低堑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

45m

30m

15m

2仅用于紧临交通干线相对是二层及以下建筑物时确定4类区域的距离,不适用于相对是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区域。

当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高于三层及以上时,其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定为4类区,该建筑物另一侧及其后的区域则属于相应的13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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