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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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盛世凤尊系列白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凤翔区糜杆桥镇何家堡村 |
陕西盛世凤尊酒业有限公司 |
陕西庆鑫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何家堡村,占地面积为3038㎡,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构厂房、检验楼、原粮存放库、厂房及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白酒200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5万元。 。 |
(一)施工期 1、严格按照“六个100%”扬尘治理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施工中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设备。 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对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外排。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干扰附近居民。在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原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蒸汽发生器加装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8米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产生的发酵黄水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排入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拉运至陕西省水务集团凤翔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执行《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新建企业间接排放相关标准限值。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 消声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收尘灰、酒糟、废窖泥、包装废料、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规范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废树脂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5、做好环境风险防范。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安全管理,避免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环境事件。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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