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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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凤翔区糜杆桥镇何家堡村 |
凤翔宁高混凝土有限公司 |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何家堡村,占地面积16625㎡,新建混凝土生产线二条,新建生产性配套用房、储料区及生产线涉及的检验楼等配套、辅助设施,购置混凝土罐车10台,混凝土泵车2台,年产混凝土6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8万元。 |
1、严格按照“六个100%”扬尘治理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做好施工期焊接废气污染治理。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随意外排。场地内设置临时雨水沟,雨水经简易沉淀并拦截泥沙后外排。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干扰附近居民。在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运输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5、施工中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设备。 |
2 |
钛丝、钛板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 |
凤翔区范家寨镇赵村营村 |
宝鸡中瑞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信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区范家寨镇赵村营村原牛钵峪小学院内,项目不新增占地,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钛丝、钛板加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要采取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产生的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拉丝工段石墨乳盒加盖密闭,打磨工位进行改造,设置顶吸+侧吸风装置,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做好水污染防治。项目水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 4、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墨乳桶、废磨头、沉淀池污泥规范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外售综合利用;废齿轮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设危废贮存间,规范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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