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31 09:4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邮箱:fx7281451@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2024年糜杆桥镇西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粮食烘干储存项目

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西关村四组

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陕西华鑫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糜杆桥镇西关村四组。占地面积约2700平方米,新建钢结构粮食存储库房1000平方米,水泥硬化晾晒场,购置烘干设备1台,装载机、地磅、倒运车等。总投资3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1万元。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热风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执行《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烘干废气经“塔顶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5m处的排潮口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甲醇储罐密闭;粮食提升、输送工序采取密闭措施;脱粒、筛分除杂工序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防尘网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3、做好固体废物处置。产生的筛分杂质、收尘灰集中规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玉米棒芯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4、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肥田。

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2

粮食烘干建设项目

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卧龙村四组

宝鸡市凤翔区长恒青禾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陕西净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卧龙村四组。建设原粮存放库,粮食烘干塔及配套基础设施。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热风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执行《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粮食提升装卸、输送、脱粒、筛分除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设施,设置防尘网,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做好固体废物处置。产生的筛分杂质、收尘灰集中规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玉米棒芯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4、做好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肥田。

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3

工业气体建设项目(原宝鸡渭河电石公司异地搬迁项目)(重大变动)

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

宝鸡渭河气体有限公司

陕西恒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占地面积为50319㎡。建设内容为取消乙炔生产线,建设1套547T/D全液化空分装置生产液氧、液氮、液氩和高纯液氧四种产品,同时配套建设工业氧、医用氧、氮、氩、二氧化碳、混合气体、丙烷、液化石油气充装间,共8种产品的储存和充装系统。建设15个储罐,其中:1个3000m³液氧储罐(最大储存量3420t)、1个3000m³液氮储罐(最大储存量2430t)、1个30m³高纯氧储罐(最大储存量34.2t)、1个50m³工业氧储罐(最大储存量57t)、1个30m³医用氧储罐(最大储存量34.2t)、3个50m³液氩储罐(最大储存量211.5t)、1个50m³液氮储罐(最大储存量40.5t)、1个50m³液化二氧化碳储罐(最大储存量55.1t)、2个50m³丙烷储罐(最大储存量58t)、2个50m³液化石油气储罐(最大储存量58t)、1个50m³液化石油气残液储罐(最大储存量29t)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

施工期

1、严格按照“六个100%”扬尘治理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施工中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设备。

2、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对场地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外排。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干扰附近居民。在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车间通风、厂区内部管理,定期对储罐阀门、法兰等处进行检查等,减少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做好水污染防治。设备冷却循环水经园区污水管线进入长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宝鸡天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线进入长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宝鸡天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四周加装消音棉,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空气分类装置产生的废旧滤筒、废吸附剂(分子筛和氧化铝)、废珠光砂,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废钢瓶统一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送至当地有资质的钢瓶检验站进行检验、报废;报废乙炔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送至当地有资质的钢瓶检验站进行检验、报废;液化石油气残液,收集至残液储罐暂存,定期委托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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