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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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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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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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建设项目 |
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内 |
陕西宝鸡恒兴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信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宝鸡市凤翔高新区长青工业园内,不新增占地,建设内容为对原厂区进行改造调整,将原固废堆放库进行提级改造,建设标准化危险废物贮存库房1座;将原综合用房改造为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库房(用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提升改造原厂区高压配电室,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一)施工期 1.严格按照“六个100%”扬尘治理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施工扬尘排放达到《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标准。做好施工期焊接废气污染治理。 2.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随意外排。场地内设置临时雨水沟,雨水经简易沉淀并拦截泥沙后外排。 3.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干扰附近居民。在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强噪声机械施工,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 4.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运输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5.施工中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设备。 (二)运营期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密闭微负压贮存。转运、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9)排放,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0)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表2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做好固体废物处置。贮存库清洁产生的废拖把、手套,含油抹布,活性炭吸附设施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干式过滤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HW49其他废物贮存区,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运输和处置。 4.做好水污染防治。危废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碱液作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公司处置,不外排。 5.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将本项目纳入本厂环境管理体系,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保设施操作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保养维护,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做好固体废物处置。收尘灰、酒糟、废窖泥、包装废料、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规范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过滤材料、废树脂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建设危废暂存间,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7.做好环境风险防范。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安全管理,避免由于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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