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11 09:39: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7281451

传真:0917—7280219

邮箱:fx7281451@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监督管理科

邮编:72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废旧塑料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六道村原砖厂内

陕西东塑方达再生资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智仁山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关镇六道村原砖厂内。租赁现有厂房,占地4667m2,购置脱标机、破碎机、清洗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建设6条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加工3.9万吨废旧塑料。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要采取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产生的弃渣及生活垃圾等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做好固体废物处置。生产产生的废金属、废玻璃等杂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可回收废物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其他杂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泥暂存在污泥池内,定期由安丘茂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设置危废贮存间,集中规范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卤料包、及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处理。

5.做好水污染防治。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运施肥。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格栅+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环保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养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树立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理念,在生产全过程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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