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宝鸡市凤翔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12所培训机构432名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17 22:41:37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宝鸡市凤翔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等12所培训机构组织我区455名脱贫劳动力开展了就业创业培训。

经我局审核,张玉凤等432名脱贫劳动力符合领取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条件,现对432名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电话:7219023

附:2022年第三批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发放公示花名册.xlsx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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