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宝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宝就工发〔2023〕3号)、《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发展培育社区工厂(村镇工厂)和就业帮扶基地努力打造乡村就业空间的通知》(宝人社发〔2022〕25号)规定,就业帮扶基地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经单位申报、镇级审核,认定的就业帮扶基地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4人,拟发放一次性就业奖补资金800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
监督电话:0917-7219023
附件:凤翔区2024年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相关补贴资金申请公示表.xls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7日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