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4-26 15:44:42

居民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居民),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随异地务工居民生活的学生儿童

二、办理所需资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安置地户口本、身份证。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或暂住证)。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工作证明(或派遣证)。

随异地务工居民生活的学生儿童:学生证或父母居住证(或务工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陕西省内:本人或委托人持上述所需资料,在市民中心医疗保障经办大厅签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现场办理。

2.陕西省外:可以不来现场办理,手机上在《异地备案小程序》内按提示自行申请办理。

注:市域外无异地备案手续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

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居民),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随异地务工居民生活的学生儿童

二、办理所需资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安置地户口本、身份证。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工作证明(或派遣证)。

随异地务工居民生活的学生儿童:学生证或父母居住证(或务工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陕西省内:本人或委托人持上述所需资料,在市民中心医疗保障经办大厅签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现场办理。

2.陕西省外:可以不来现场办理,手机上在《异地备案小程序》内按提示自行申请办理。

注:市域外无异地备案手续基金支付比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