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及市局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大抓规范化管理,强化食品流通安全风险防控,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提高智慧化监管能力,提升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总体水平。
一、全力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年底风险分级等级评定率达到100%;与行政审批局协作做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在食品销售环节试行企业准营“一件事一次办”审批。
二、推进食品销售环节“两个责任”走深走实。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和完善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严格落实自查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鼓励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
2.开展“六个十”“两个责任”示范引领工作。在2个环节(较大型超市、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选定具有规模、有代表和群众关心的单位,督促指导“两个责任”落实,构建市级示范引领,局所联动推进,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新格局。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1.做好食品销售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重点品类,大型食品连锁销售等重点企业,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大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食品销售安全隐患排查,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期食品销售要求。
2.持续强化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对食用农产品及其经营者的入场查验要求,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要求。依职责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染疫生猪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监管新模式,深入推进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将“陕食安”“陕生鲜”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的使用推广列入年度考核项目,年内选取试点经营户,按照追溯要求录入农产品购进和销售信息,年底考核将按照录入信息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量化评分。
3.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成果,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不断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4.加强食盐市场监管。在食盐批发、零售、电商等环节,特别是在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食堂、高水碘地(病)区等环节,重点查处无食盐批发和违反规定销售碘盐、未加碘食盐及不符合我省碘含量标准等违规经营行为。
5.开展散装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对大型超市、市场中的散装食品开展专项检查,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07-2021)必要时进行抽检,纠正散装食品储存环节不卫生、售卖标签要素不全等不规范行为。
四、持续加强保健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的非法经营。1.未经许可或备案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签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二是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的非法添加: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三是重点加强常态化科普。联合主流媒体,运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特殊食品科普知识。采取问卷调查、问题解答、消费提示、现场说法等形式,持续开展特殊食品“五进”科普宣传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普及特殊食品知识,提高消费者科学认知水平。
五、做好食品销售环节舆情处置。
高度重视食品销售环节舆情及信访核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响应迅速、处置有效、信息畅通,积极预防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舆情传播等不良影响,确保舆情得到快速有效处置,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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