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兜牢“三保”支出底线,防范“三保”风险,确保我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以及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维护我区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政发〔2021〕1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宝鸡市凤翔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是指区级财政经过自身最大努力,已经或者可能无法足额保障“三保”支出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二是明确了工作原则是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处置有力。三是明确了区财政局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主管部门,负责“三保”风险预警,向区政府汇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提出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以及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情况,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帮助的工作职责。三是明确了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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