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等工作情况,做到了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条。
2.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优化申请办理机制,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今年,共收到申请公开0条。
3.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审签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对“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设立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要闻等栏目。
5.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凤翔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对政府网站和“凤翔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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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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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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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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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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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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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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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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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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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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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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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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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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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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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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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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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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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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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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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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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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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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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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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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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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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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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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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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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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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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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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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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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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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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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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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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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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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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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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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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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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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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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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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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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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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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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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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实效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收集、编写、审核、公开等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不断提升公开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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