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6 09:09:44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库建设、扶贫资产确权登记、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等工作情况,做到了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条。

2.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优化申请办理机制,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今年,共收到申请公开0条。

3.政府信息管理。对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审签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管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对“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设立信息公开、政民互动、政务要闻等栏目

5.监督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凤翔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定期对政府网站和“凤翔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实效还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信息发布收集、编写、审核、公开等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不断提升公开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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