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行政审批职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提高公开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公众发挥了积极作用,助力区域政务服务水平迈向新高度。
1.主动公开情况。修改公开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领导信息。公布《宝鸡市凤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证明事项保留清单(2024年)》,清单保留27条。2024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公告3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拟发信息由股长、局分管领导(重要信息须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审核后,填写《信息发布审签单》,交由局党建办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编辑发布。2024年政务新媒体共对外发布原创信息157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74条,均按上述程序予以审签发布,微信公众号群发前编审人员均进行预览测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专栏专题设置,至目前共开设“政务要闻”“政民互动”“信息公开”三个专栏,包含基层动态、转发文件、区长信箱、便民服务热线、公示公告等8个专题子菜单;2024年共转发公开国家政策、时政要闻等199篇,公示审批信息53条;及时查阅并处理平台留言数十条,加强与企业群众互动,提升公众号活跃度,至目前共有粉丝3851户。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 ,副局长、政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 ,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和局党建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周安排、月汇总通报,落实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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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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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67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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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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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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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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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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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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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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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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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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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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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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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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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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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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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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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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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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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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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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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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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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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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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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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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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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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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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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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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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拓展。部分复杂审批政策解读虽形式多样,但仍停留在表面,未能充分满足不同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深入了解政策背后的决策逻辑、实施难点及潜在影响的需求。例如在一些涉及多部门协同的审批新规解读中,对于跨部门协调流程、责任划分细节等深度信息涉及较少,导致企业在实际办理相关业务时,依然存在诸多困惑。
2.信息公开的精准推送能力不足。随着审批业务日益繁杂,不同受众群体对信息需求差异愈发明显。然而目前信息公开方式多为统一发布,缺乏基于用户画像、业务类型、办理阶段等多维度的精准推送策略。例如新办企业更关注企业开办初期的证照办理流程、优惠政策,而在建项目企业则侧重于项目审批进度跟踪、阶段性合规要求,但现有的信息推送未能有效区分,造成信息过载与信息缺失并存的局面,降低了信息获取的效率与实用性。
(二)改进情况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针对重点、复杂审批政策,从政策制定初衷、起草过程中的考量因素、实施过程中的难点突破及对各类市场主体的长期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剖析,并以专题报告、在线访谈、案例详解等形式发布。办事流程方面,全面梳理特殊情形与例外处理流程,制作补充说明文档或视频教程,与标准流程一并公开,确保公众获取信息无死角。通过这些措施,让信息公开真正做到深入浅出,满足不同层次公众需求。
2.提升信息精准推送能力。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短信通知等渠道,向不同群体推送个性化审批信息,如为新办企业推送“开办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包含证照办理全流程、创业补贴政策等定制化内容;为在建项目企业推送 “项目审批进度跟踪提醒”及相关合规提示。通过精准推送,提高信息触达率与转化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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