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区水利局及时完成单位机构信息的更新和完善,主动对招投标公告、财政预决算、基层工作动态、水质检测报告、工作规划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全年发布公开信息39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度区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媒体管理,重点要求基层单位做到账号定期维护和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前,做到“三审三校”,把好审核关,确保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导向正确、发稿规范,不出现固定表述错误、信息未脱敏等问题;鼓励职工参与企业微信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在宣传基层工作动态的同时大力宣扬水利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针对涉及敏感词等信息的内容,区水利局坚持严把审核关,加大自查清理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正。为了便于群众咨询,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专人负责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接待工作。用心倾听群众心声,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和难题解答,力争让群众满意。在文件档案管理中,严格执行借阅审批制度,正确处理好文件保密制度与方便服务群众之间的关系,即为群众答疑解惑,同时杜绝了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公开信息51条。收到区人大、区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5个,严格按流程答复,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接受群众来电来访200多人次,受理宝鸡“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平台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51件、市长区长信箱留言4条,回复率100%。
5.监督保障:区水利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责考核机制,年初有任务,年终有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对网上信息发布,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内容严把审核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全年组织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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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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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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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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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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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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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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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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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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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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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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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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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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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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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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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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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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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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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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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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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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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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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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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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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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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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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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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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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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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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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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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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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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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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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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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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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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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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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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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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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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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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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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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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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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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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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投送的信息来源丰富,内容涉及广泛,各类稿件错字、别字减少,文字和语言表述更加精准规范。新闻报道信息投送及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社会发展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今后,区水利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通过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和考核机制,切实增强各层级工作责任,充分激发职工参与积极性;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职工政治敏锐度和文字综合水平,使水利系统公开信息从数量和质量上得到提升。通过多措并举,区水利局将不断提升水利行业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广度,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水利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宝鸡市凤翔区水利局
2025年1月8日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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