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36:24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等相关信息28条。全年共公开信息28条,发布新闻信息12条,镇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公示公告5条。

2.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优化申请办理机制,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房地产领域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二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三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我局信息发布由专人负责,通过专用电脑进行发布,杜绝了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按照《宝鸡市凤翔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主动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业务培训提高能力,全年参加区信息中心指导1次,提高了信息发布的准确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进行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信息公开培训不足,由于局系统业务繁多、工作任务重,未能开展科学化系统化的集中培训。二是基层单位动态信息公开数量有限。

(二)改进情况

对2023年存在的问题,我局扎实地开展问题整改。一是认真学习区政府编制的网站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操作手册,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发布高效准确。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三审三校”原则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区住建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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