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结果运用,有效满足和保障了新形势下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内容2条。
2.已申请公开:我单位未收到群众的疑难问题等方面资料,也不涉及这方面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机构,明确领导和信息员,夯实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政务工作公示,公开办公指南、办事程序、申报须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公开信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便民利民信息,做到宣传及时到位,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积极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复“区长信箱”申报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组织学习政务信息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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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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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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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98案1188人 |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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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2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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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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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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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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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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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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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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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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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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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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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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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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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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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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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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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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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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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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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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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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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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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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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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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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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存的主要问题是公开的新闻内容质量不高。
针对去年存在的“公开内容与群众、企业需求的契合度还需再进一步强化,跟群众互动交流的方式和渠道还需再进一步完善拓展”这一问题,我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保质保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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