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6:31:32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5年,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1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法治政府建设信息8条),在“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信息22条。全年在各类平台发布信息72篇。

2.依申请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优化申请办理机制,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畅通。今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回复。

3.政府信息管理。依据职能配置方案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统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股室协作、办公室统筹的工作格局,有效提高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开展自查,推动政务公开有序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平台管理,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重点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公布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与执行落实情况、组织机构、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公开、回应关切、政策解读、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报、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公开的各项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监督保障:高度重视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对上网信息严格把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制度,扎实稳妥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按照规范、实用、简便的要求,努力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

行政强制

/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重复申请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其他

/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些新进展,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高。

针对上年度存在问题,我局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领域、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宝鸡市凤翔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