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6:57: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发布统计数据11条、统计公报9条、基层动态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及时公开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确保信息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申请,均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本年度的统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定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围绕单位工作任务全面做好信息保障。

(五)监督保障。定期核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今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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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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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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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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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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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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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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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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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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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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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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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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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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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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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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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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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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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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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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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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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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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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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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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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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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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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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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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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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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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业务人员技能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202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统计信息呈现形式较为单一,群众易懂性有待提升;二是统计数据专栏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部分群众对专栏位置和内容知晓率不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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