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7:22: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凤翔公安中心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不断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条,提案建议办理回复38条。

2.依申请公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机构,明确领导和信息员,夯实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政务工作公示,公开办公指南、办事程序、申报须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公开信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及时发布便民利民信息,做到宣传及时到位,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积极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复“区长信箱”申报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监督保障:加强政务公开监督,组织学习政务信息相关制度,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7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5案569人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8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

针对去年存在的“公开的新闻内容质量不高”这一问题,我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业务能力,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力度,多措并举提升政务信息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公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宝鸡市公安局凤翔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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