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08:59:47

202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要求,高新区管委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扎实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5年,本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条,“凤翔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条,涵盖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信息、人员招聘信息、驻园企业动态等内容,做到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由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严肃性和保密性。同时对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开展集中清理,并建立定期巡查清理工作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公开信息,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凤翔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外,还开设了投诉举报功能栏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监督保障:修订完善凤翔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内设局、办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与园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重复申请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其他 /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产业政策解读不够等问题。针对去年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的问题,已完善公开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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