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1:09:08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我局严格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财政工作实际,依法依规推进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文件、“三公”经费支出、基本民生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累计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2条。

2.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年内,我局依法受理并按时规范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着力加强财政重点领域信息的管理与发布,确保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关切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注重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出台的重要财政政策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增进社会理解。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审核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安全、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要求完成栏目维护与内容更新。同时,注重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优化信息展现方式,努力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达性、可读性和便利性。

5.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内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进行督导。强化责任意识与风险防范,在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坚决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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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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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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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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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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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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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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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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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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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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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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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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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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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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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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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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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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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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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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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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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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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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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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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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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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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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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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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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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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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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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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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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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政策信息的解读形式可以更加丰富,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在传达的直观性和通俗性上还有提升空间;二是依托区政府网站公开为主渠道的情况下,信息归集展示的集中度和查询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渠道和反馈机制的长效性、主动性有待巩固。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对重要财政政策配套采用图文、案例、问答等更直观形式进行解读,提升信息可读性和传播效果;二是在依托区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局负责栏目的信息分类与展现形式,方便公众集中查找和监督;三是完善互动回应机制,通过意见征集、热点问题梳理等方式,主动对接公众关切,提升回应时效和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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