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1:11:1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第19条、20条、21条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内容2条,发布新闻信息13条。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公开信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子商务工作等便民利民信息,确保宣传到位;同时积极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保障工作,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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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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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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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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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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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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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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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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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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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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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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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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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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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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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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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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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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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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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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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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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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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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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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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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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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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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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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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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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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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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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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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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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问题: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多以文字表述为主,同时政策解读时效性有待提高。

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学习《条例》,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以旧换新”政策,更好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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