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1:11:1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第19条、20条、21条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公开预决算内容2条,发布新闻信息13条。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加强信息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公开信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电子商务工作等便民利民信息,确保宣传到位;同时积极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时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高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保障工作,积极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存在问题: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多以文字表述为主,同时政策解读时效性有待提高。

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加强学习《条例》,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强化工作落实,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解读“以旧换新”政策,更好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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