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区水利局及时完成了单位机构信息的更新与完善工作,主动对招投标公告、财政预决算、基层工作动态、水质检测报告、工作规划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全年共发布公开信息25条。
2.依申请公开:2025年度区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媒体管理,着重要求基层单位对账号进行定期维护,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把控审核关卡,确保信息内容表述精准、导向无误、发稿规范,避免出现固定表述差错、信息未脱敏等情况。鼓励职工参与企业微信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在宣传基层工作动态的同时,大力弘扬水利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对于涉及敏感词等内容的信息,区水利局坚持严格审核,加大自查清理力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清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更正。为方便群众咨询,窗口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电、来访的群众。用心倾听群众诉求,耐心做好政策阐释与难题解答,力求让群众满意。在文件档案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借阅审批制度,妥善处理文件保密制度与便捷服务群众之间的关系,既为群众答疑解惑,又杜绝失密泄密现象的出现。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通过各类途径与方式公开信息共计42条。接收区人大、区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3件,严格依照规定流程予以答复,办结率与满意率均达100%。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90余人次,受理宝鸡“有问必应、接诉即办”平台交办的群众来信来访45件以及市长区长信箱留言2条,回复率为100%。
5.监督保障:区水利局将信息公开纳入目责考核机制,年初制定任务清单,年终开展专项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社会评议方面,通过群众来电来访、“有问必应”平台及市长区长信箱等渠道收集反馈,回复率达100%,持续优化公开服务。责任追究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谁提供、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审核原则,全年开展信息员业务培训1次,未发生信息安全责任事故,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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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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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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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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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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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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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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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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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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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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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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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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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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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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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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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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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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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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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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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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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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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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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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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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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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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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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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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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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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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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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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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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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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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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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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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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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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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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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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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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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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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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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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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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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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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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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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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存在系统性欠缺、重点领域内容界定不明的状况,致使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未能充分彰显。区水利局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展开全面梳理并进行科学编制,围绕重点领域充实相关内容,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供水安全保障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未能满足群众需求。针对以上问题,区水利局将建立专项公开机制,明确公开范围、频率和渠道。定期发布水资源开发规划、水质监测数据、供水应急预案等信息,利用政务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多元载体主动公开,同时开设群众咨询反馈通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切实满足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水利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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