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公布宝鸡市凤翔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文旅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文旅深度融合和高质量发展主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文旅政策、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76条。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旅产业发展、市场监管等领域,发布文化惠民活动信息、文物保护进展、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及安全提示等,助力提升文旅服务效能和品牌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特定文旅项目信息和行业管理数据。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规范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对照行政法规规章,动态更新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台账。加强历史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存储管理,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优化“文化和旅游”专栏设置。配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探索智慧文旅场景应用。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发布文旅资讯,全年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15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考核范畴。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专职人员,全年组织相关业务培训2次。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对外公布监督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 | ||
|
行政强制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3.其他 |
/ | ||||||||
|
(七)总计 |
2 |
2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部分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方式仍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通过图表、动画、短视频等更直观、更易传播的形式,影响了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2.平台互动功能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公众的互动渠道和功能相对单一,在收集公众需求、回应个性化关切方面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
3.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挖掘。在文旅项目进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果、市场运行数据分析等方面,公开内容的深度和连续性可进一步增强,以更好地展现工作全貌。
(二)改进情况
1.创新政策解读方式。2025年,已尝试对《凤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采用“一图读懂”信息长图进行解读,下一步将探索制作微视频、开展在线访谈,提升解读效果。
2.优化平台互动服务。计划优化网站咨询留言版块功能,建立常见问题知识库,并探索在官方新媒体平台开设定期互动栏目,提高回应效率。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一步将系统梳理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专题公开计划,对重大文旅项目、重要文物修缮工程等,尝试以工作日志、阶段性成果展示等形式进行持续、深度公开,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