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领导接访安排事项等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主要类别: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基层动态1条。
2.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来界定公文的审核、是否预公开、是否需进行解读等,严格按照政府信息要素规范进行管理,建立档案管理专档,及时将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无平台建设相关情况
5.监督保障:健全机制,规范落实各项要求,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核制度、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同时也加强了公众的监督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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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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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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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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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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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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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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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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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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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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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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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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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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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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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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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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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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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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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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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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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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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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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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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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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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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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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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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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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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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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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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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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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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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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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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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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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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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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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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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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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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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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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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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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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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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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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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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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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通过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是服务信访群众的信息内容仍不够丰富、广泛;二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仍有差距,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202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信访问题,保障群众知情权,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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