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政府采购0项。2024年度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6条,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并按要求做好了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2024年及以往各年度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申诉案。
2.依法公开情况:区长信箱共办理5件,每条信件均能按照规定5天时限,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对单位机构、法人等信息均能按时完善并更新公示,同时有专人负责,在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公开流程。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2024年“凤翔横水”公众号发布原创220条,转发101条,开展政务微信工作,第一时间更新最新政务信息,变“被动”关注为“主动”推送,抢占舆论阵地,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辐射力,更好服务群众,做到政府信息传送的有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镇各站所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是规范公开程序,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杜绝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5.监督保障情况:对全镇干部职工,镇属单位、机关站所等业务员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增强主动性,熟悉相关业务,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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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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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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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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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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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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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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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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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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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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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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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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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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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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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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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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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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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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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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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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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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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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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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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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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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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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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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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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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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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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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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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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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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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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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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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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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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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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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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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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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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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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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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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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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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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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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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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有的从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二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有待提高。便民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成后,宣传力度不足,未收到任何有效公开申请。三是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形式大多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我镇在今后的政务公开过程中,将对照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做到真公开、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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