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彪角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0:23:22

2025年,彪角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平台管理,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本年度,我镇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原创信息329条,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4条,内容主要聚焦于基层动态、机构职能、财政预算、法治政府建设等领域。其中,基层动态类信息172条,更新组织机构概况1条、涉企行政检查公示1条、执法人员公示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处理“区长信箱”群众来信4件。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明确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安排专人维护更新,及时发布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和重点领域信息,增强平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便民服务能力,确保公众便捷、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自查与督查,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通过设置意见箱、群众评议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结合评议反馈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2025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全区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扎实、规范、有序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专业性、系统性不足。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政策细节、实施流程的知晓需求。

二公开渠道与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对线下渠道及靶向宣传运用不足,部分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途径不够便捷。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常态化公开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政策解读能力,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与宣传覆盖面。创新公开方式,结合乡村公告栏、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阵地,扩大信息触达范围。聚焦涉企涉民重点信息,开展精准推送宣传,明确信息获取渠道,确保群众“易获取、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件数、总金额及实际收取总金额均为0。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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