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0:57:13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我镇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醉美柳林”微信公众号、镇政务公开宣传栏开展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2025年,我镇在区政府网站上报政务信息61篇,办理区长信箱9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等内容;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80条,含原创109条、转发372条,覆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在政务公开宣传栏发布纸质信息400余条,涵盖机关职能、人事变动、中心工作、政策法规及办事流程等。

2.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镇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工作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和信息员三级责任制,形成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带头抓、各站所分管领导与负责人具体抓、信息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健全“三审三校”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五种渠道开展:一是凤翔区门户网站;二是镇便民服务大厅LED屏滚动更新;三是镇政务公开宣传栏纸质公开;四是“醉美柳林”微信公众号即时发布政务动态;五是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便利群众查询政策信息。

5.监督保障:在上级业务指导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把信息采集、编写、整理、上报质量关,保障信息时效性。一是建立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审核审签程序,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严肃;二是落实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各站所信息需经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成效,但仍存短板: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多为政策原文、工作动态,民生领域细化解读欠缺,部分信息更新滞后;二是公开渠道覆盖面与便捷性待提升,以传统渠道为主,对特殊群体线下宣传不足,新媒体互动回应薄弱;三是工作机制不完善,责任分工不明确,部分站所“重发布、轻审核”,基层人员兼职多、培训缺失,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着力推进整改:一是聚焦民生需求,梳理重点领域公开清单,通过图文、短视频细化政策解读,公开落实成效;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增设线下查询窗口,优化公众号互动功能,3个工作日内回应咨询,开展“政务公开进村入户”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三级审核流程,每季度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镇政府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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