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屈万会申请的位于凤翔县东湖南段人劳局住宅楼二单元2-3-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第0328号,建筑面积80㎡)的继承权一事公告如下:
2022年05月10日,屈万会、麻亚平、麻倩、麻磊四人来我中心就麻来贤与配偶屈万会共同共有的上述不动产继承权问题接受了问询,出具了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经调查,该不动产所有权人麻来贤于2016年02月22日去世,配偶屈万会健在。麻来贤的父亲麻风长、母亲屈存珍先于其去世。生前共有三名子女,未与他人签订收养、抚养协议。根据继承人所提供的死亡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可以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对于该不动产麻来贤的继承问题,所有继承权人都做出明确表态,并签写了书面声明,麻亚平、麻倩、麻磊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现屈万会表示愿意继承该不动产所有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各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继承权问题如有异议请于15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无异议,逾期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屈万会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宝鸡市凤翔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