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04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04-14 00:00: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9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4-16 17:48:01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闻信息发布情况。第一季度,全区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新闻信息578条。其中,区市场监管局(41条)、区财政局(22)、区教体局(18条)、彪角镇(67条)、糜杆桥镇(23条)等单位发布量位居前列,信息发布时效性强。(详见附件1)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全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涵盖政府文件、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多个重点领域。区人社局(就业信息12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生态环境13条)、区医保局(药品采购信息5条)等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显著。(详见附件2)

(三)区长信箱办理情况。区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来信50件(其中:建议10件,投诉17件,咨询23件),按期办结50件,按期办结率100%。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等单位办理效率、群众满意度较高。(详见附件3)

(四)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全区政务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971条,转发国家级重大新闻内容1870条。区医保局、糜杆桥镇、田家庄镇等单位信息发布及时,传播效果较好。(详见附件4)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更新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未达到新闻栏目每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的要求,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姚家沟镇、范家寨镇等6个单位发布量为0。部分单位栏目更新滞后,反不正当竞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农补贴(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保险(区人社局)、医疗保障信息(区医保局)、食品药品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灾害事故救援及预警(区应急管理局)栏目,信息保障单位的信息公开为0。

(二)政务服务事项不精准。在省政务服务网本级政府页面中,发现部分服务事项存在两类问题:一是办理地点标注不规范,如区住建局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的“全省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举报投诉受理”“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事项 - 非现场)”等事项,其受理地点仍标注为“凤翔县”;二是材料与流程描述矛盾,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的“采矿权人因矿区范围争议裁决”“核发、确认、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项目停车位易地代建联审”“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区农业农村局的“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签定”,区人社局的“劳动用工备案”等事项,其“申报材料”与“办理流程”中关于所需材料的描述存在不一致。此外,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事项提供的空表为 PDF 格式导致办事群众无法直接编辑,影响办事体验。

(三)互动回应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对信箱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重复投诉现象依然存在,如“出具在凤翔中医院时为正式在编人员的证明”事项重复投诉2次。涉及多部门协同办理的事项,存在部分单位主动担当意识不足、部门间配合衔接不畅,导致群众诉求解决滞后,引发二次投诉。

(四)新媒体建设存在短板。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及转发数量不足。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市公安局凤翔分局等5个单位原创信息发布数量偏少;区卫健局、虢王镇、长青镇、区工信局等15个单位未完成国办公开办转发任务,影响了政务新媒体的整体传播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压紧管理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责任意识,强化常态化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内容质量关,层层压实责任。同时,要加强网络技术防护,及时排查整改问题,杜绝出现表述错误、格式不规范及漏字、错别字等问题,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二)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办事服务事项,动态完善办事指南信息,确保内容要素齐全、表述清晰,细化各环节标准要求,消除模糊地带,坚决杜绝服务事项中要素缺失、表意不清等问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强化业务指导,优化网上办理流程,确保群众和企业清晰掌握办事材料、流程和时限,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三)加强平台规范建设。各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平台开办注销审核备案程序,坚决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非必要不得随意开办政务新媒体。要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信息转载力度,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联动效应,提升传播效果。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对发布信息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切实维护信息安全。

附件:1.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情况统计表

2.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3.区长信箱办理情况统计表

4.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统计表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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