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20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05-30 00:00: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20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31 11:09:11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凤翔区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先行先试及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个年”活动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数字赋能、加大法治保障,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准入、融资、审批、监管”等堵点难点,以“小切口”改革推动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持续压减、满意度持续提升、体验感持续向好,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引领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突破、示范引领”为主线,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高位推动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加快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五大行动”(市场准入提升行动、法治护航提档行动、外贸拓展提能行动、涉企服务提质行动、政务效能提标行动),积极探索有益经验,深化典型经验复制推广。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群众关注民生实事,坚持不懈提效率、强监管、优服务,全力以赴破难点、疏堵点、解痛点。

坚持市场主体更满意。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项目服务产业等方面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效,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群众办事更加便利高效,服务高质量项目建设精准有力,产业发展生态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

坚持项目保障更高效。加强部门协同,进一步优化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协同机制,社会投资工业、住宅和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等3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减至80个工作日,全区新增工业用地实现“标准地”供应,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以上。

坚持企业办事更便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间压缩到10分钟以内办结,不动产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新增1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聚力打造“雍心办”政务服务品牌,继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和时限,确保事项办理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市场准入提升行动

1.深化企业准入改革。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建立完善经营主体投诉处理机制和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事项“证照联办”,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化企业“一照多址”改革,提升企业登记注册效率。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完善企业融资机制。加强宝鸡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建立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和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发挥小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作用,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牵头单位:区金融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局,各镇、高新区管委会及区级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

3.打造智慧办税管理新模式。构建白酒消费税风险模型和应对指引,积极建设白酒大数据管理平台,强化白酒行业产业、企业、税收等多维数据库,打造“酒海税语”白酒税收管理新模式。建立以大企业首席联络员为前端,项目团队为后端的“1+N”多维服务制度,通过“小组+团队”协同发力,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税务管理服务。同时,推进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等工作。进一步压缩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4.强化“互联网+政府采购”。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盲投”、评审专家“盲抽”、项目评审“盲评”、所有评标室、评审地点随机分配“共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支持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法治护航提档行动

5.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依法制定公开区政府及区级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科学划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权限,以清单管理形式逐项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职责边界,确保行业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数据归集-服务创新-应用拓展“三位一体”信用生态体系,涵盖信用数据归集信用修复、分级监管、政务诚信、信用融资、信用宣传等多方面,推动信用教育融入基层治理,信用评价助力精准监管,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大政府失信线索监测发现力度,及时交办并跟踪办理。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金融监管局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深入市场综合监管改革。全面梳理24个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积极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一业一查”等改革。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强化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调解平台”“费款管理系统”应用,推动“指尖诉讼、屏前解纷、电子送达”一网通办。吸纳更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站点,加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力度,拓展源头治理广度和深度。

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深化司法护企行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检察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区司法局、发改局、法院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外贸拓展提能行动

10.加大外贸企业培育力度。组织外贸企业和外向潜力型企业参加中央、省、市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定期推送国别贸易措施,积极拓展国际外贸市场。进一步优化外贸企业服务指导,全程辅导帮办靖源化工、鑫喆鹏电子科技公司等企业网上注册外贸经营者备案和相关资质,壮大外贸企业队伍。落实“企业协调员”机制,加强贸易分析,帮助外贸骨干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做强物流产业支撑。开展降低物流成本专项行动,用足用活税费政策,推动“一照多址”“一证通办”等改革,高效利用长青铁路Ⅲ场、金秋冷链物流园,发展“公改铁”等多式联运,有序推进绿色智慧物流基地、空港新城等项目,不断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2.健全招商产业链。围绕白酒、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精准开展补链、延链、强链招商。聚焦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动态完善招商地图,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专业招商、小分队招商。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签约研判、专班推进、服务落地”闭环管理机制,持续提升招商项目落地率和转化率。

牵头单位:区招商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涉企服务提质行动

13.构建产业服务链。紧扣项目资金、用地、开工“两清单一计划”,成立白酒、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空港新城、未来产业等五大产业专班及争资金争项目专班,破解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上的堵点难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构建产业发展服务链,着力提升科学技术支撑。严格落实“一包五帮”联企帮扶工作机制,对全区177个重点项目开展“上门走访、服务纾困”专项行动,健全问题收集、分类、交办、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件件有落实,以全周期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委金融办、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4.建立“多评联审”机制。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节能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评估事项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统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规则和办事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和材料要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推行工程审批“红绿章”改革。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联合踏勘”,并联预审相关审批事项,简化企业投资立项流程,推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将企业的“等地期”、部门的“决策期”变为“工作期”,强化审批数据共享。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6.深化“标准地”改革。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地,优化审批与供应流程,自然资源、环保等多部门联合审查,压缩审批时限,实行弹性供地,推行“带方案出让”“容缺受理”,支持分期供地。建立“项目库+土地库”联动机制,盘活存量,清理闲置土地,推动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优化。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加强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现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与公共服务有机融合。打造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模式,构建涵盖政务事项办理、人才招聘、政策兑现、法律服务、政企沟通交流等园区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

18.完善人才招引机制。实施第二轮高层次人才引进,落实“三专”(聚焦专业领域、组织专业人员、实施专项攻坚)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灵活运用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度参与酒城建设等全区重点工作。落实“凤翔英才卡”服务事项。做好拔尖人才、青年新星推荐评选和特岗教师招聘,培育一批“科学家+工程师”“新双创”和科技经纪人队伍。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发改局、教体局、工信

局、总工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

(五)政务效能提标行动

19.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将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对“一件事”所涉及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填报表单等进行精简、优化,形成标准统一的服务规范,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巩固拓展2024年两批21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成果,加快推进2025年国家要求的科技成果转化、新车上牌、建设项目开工等1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地。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具有我区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人社局、教体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法院、残联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开工许可“一次办”审批改革,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专办代办机制,前移审批服务端口,为项目单位提供预约办理、帮办代办等定制化服务,加快项目落地建设进度。按照“颗粒化、精准化、高效化”原则,梳理优化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办理时限、标准和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承诺。深入实施“极简审批”,探索高频事项AI智能服务,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1.提升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水平。优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平台,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缴费、领证等功能。深化税费入账(库)改革,推广不动产首次登记“验登合一”模式,拓展不动产“带押过户”,全面推广“交房即交证”,解决群众不动产“办证难”等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推行企业注销快捷化改革。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入口,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注销业务系统,打造企业注销登记“1+N”(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等多个相关事项)“一网通办”服务模式。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设立“企业注销一件事”专窗,实现“一表申请、部门联动、专窗统办”,实现企业注销“一键启动、一次办好”。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税务局及各镇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3.拓展异地事项跨域通办水平。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动更多事项“全省通办”。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跨域通办”代收代办窗口,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与外地“跨域通办”合作事项,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通过视频办理等方式提供远程帮办服务。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凤翔分局、区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商务局、工信局、人民银行凤翔支行、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4.推动政务服务数字化升级。开展政务数据目录治理,依托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区级高频政务数据共享目录建设及资源更新,加大公共数据供给力度,强化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协同办公系统部署应用,完善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牵头单位:区数据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指标牵头单位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职转和营商办。同时,建立完善区政府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副区长协同推进、牵头单位推动落实的工作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区职转和营商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责任,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组织相关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任务,就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分管区领导协调调度,形成上下联动、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推广。强化舆论引导,主动与各类媒体对接,系统做好我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的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站、新媒体平台等资源开展常态化创建宣传活动。各领域牵头部门要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注重总结提炼,努力打造在全市乃至全省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创建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形成示范效应,全方位展现改革成效,树立“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品牌影响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推进跟踪机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月末由各成员单位向区职转和营商办报送创新示范区任务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将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同时,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作用,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检查资料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创新示范改革事项情况进行督查,以督促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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