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6-00023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5-11 00:00:00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宝鸡市凤翔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6〕17号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宝鸡市凤翔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4 16:02:07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2026年宝鸡市凤翔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2026年宝鸡市凤翔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提升行政效能为核心、以数字赋能为支撑、以优化政务服务为抓手,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一)动态管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健全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清理变相许可与各类隐性准入壁垒。强化事项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建立动态监测、投诉响应、问责追责闭环机制,严格监督清单落地实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管理。修订全区涉审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动态调整并公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依托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进“一网选、一网管、一网评”集成应用,优化服务评价与信用评价机制,营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治理。2026年分批次完成6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2027年完成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出台事项常态化梳理标准和动态管控规则,以标准化推动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工程建设审批督办系统实质运行。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节点化、数字化、颗粒化”改革,深度对接工改系统数据,集中攻坚实时全景监测、智能预警督办、数据分析赋能三大核心功能,确保项目进度实时追踪、审批风险智能预警、政策信息精准推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和“时间到期、系统默认”,推动工建审批管理向智慧化、精细化转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全面增强为民服务质效

(五)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面承接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省市事项清单要求,统筹抓好2026年重点事项的组织实施,聚焦开办餐饮店、新生儿出生、建设项目开工、退役军人服务、企业注销登记、结婚落户、个人身后、员工录用等高频事项办理提速增效。结合凤翔实际推出1至2个可在全省推广的特色“一件事”,推动银行、医院、电信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改革范畴。对已落地实施的重点事项开展“回头看”,检验成效、补齐短板、推广经验,推动改革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延伸。(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坚持实用实效导向,推进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坚决防止和纠正政务服务领域“面子工程”、重复建设。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与“集成办”工作指南,制定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引,实现服务流程、事项管理、设备设施、线上线下融合等全要素标准化。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大向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赋能力度,推进高频数据直达基层,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严格落实“一数一源一标准”工作要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12345热线与涉企服务效能。深入贯彻省市12345热线管理要求,深化“接诉即办、办就办好”改革,修订完善制度规范,建立热线疑难诉求会商机制,发布复杂疑难诉求派单目录,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三级督办”制度,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以评促改闭环管理机制,每月汇总分析运行情况,重点关注问题解决率和群众满意度,确保热线运行规范高效。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以清单优化推动诉求办理提质增效。(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委编办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规范电子印章管理。严格执行《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电子印章在政务领域部署应用,拓展“免证办”范围,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学历证、学位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等电子证照接入全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并共享互认。建立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场景培育开放机制,定期发布场景机会清单,推动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丰富基层政务服务培训内容,着力提升一线审批人员、窗口工作人员、热线座席人员和工单办理人员的业务经办、沟通协调、帮办代办、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线下“导办帮办代办”队伍建设,针对老年人、残疾人、企业办事人员等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依托银行、邮政基层网点推动更多便民服务事项下沉、就近可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打造一流发展生态

(十)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建设。扎实推进《宝鸡市凤翔区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6工作清单》落实见效,从保障项目加快落地、提升便利投资贸易水平、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重点突破。常态化开展“一包五帮”联企帮扶活动,组织区级领导、部门干部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摸排,联动行业包抓力量,建立企业问题诉求动态管理台账,实行全流程闭环销号管理。紧扣市级“宝您满意”品牌建设要求,持续打造凤翔“雍心办”政务服务品牌,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全方位塑造“落地快、发展好”的凤翔营商形象。(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完善涉企检查计划备案与“白名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检查计划管理,健全跨部门综合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持续推进“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服务型执法模式,动态调整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区司法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优化资金管理拨付流程,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覆盖面,建立资金全流程跟踪机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欠机制,推动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有分歧欠款分类处置、依法化解。(区委金融办、区财政局、工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经营主体退出机制。对标省市要求,立足区级实际,全面做好长期未经营、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规范处置工作。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公告时限,按照《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依法依规清理“僵尸企业”,盘活释放社会资源,切实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扎实开展市场准入壁垒专项清理整治,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隐性壁垒。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建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进惠企服务平台与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兑现等全流程服务,普惠性政策原则上全部纳入“免申即享”。依托“秦务员”“陕企通”等涉企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共享、统一发布和精准推送。健全政务服务信用建设机制,打造企业信用合规示范标杆,拓展“信用+政务服务”应用场景,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策兑现等事项中推广信用认证等级应用,为信用优良的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区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赋能政务服务数字化

(十六)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对标省市数字政务提升行动方案,细化我区落实举措,着力构建协同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开普惠的数字政务体系,完善OA一网协同办公工作机制,推行区、镇、村(社区)无纸化数字办公,全面强化数字赋能。深度融入全省“1+11+N”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推动高频数据直达基层。(区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数字政府场景落地。对照省市数字政府应用场景、公共组件清单及省市统建政务应用系统清单(第一批),按照“市县一体,行业体系”建设要求,先理顺条线业务,再强化信息化行业管理,引导区级部门推进本领域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确保系统“能用、管用、好用”。(区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扎实推进“一表通”改革。推进报表精简整合,依托“一表通”系统,建立报表准入管理机制,制定“一数一源一标准”清单,推进“带数下发”“共享免报”,切实减轻基层填表报数负担。(区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深化政务数据共享利用。严格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与开发利用,建立区级政务数据供需常态化对接机制,依托数字凤翔数据资源库,打造典型用数场景,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2026年实现学历学位、人口户籍、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资格、出生死亡、市场主体、医保参保等高频数据实时共享调用,拓展办事“免填写”覆盖范围。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国家数据直达专区建设,构建垂直管理业务系统数据对接通道,确保国家批次发布《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责任清单》落地落实。(区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政务服务线上平台。配合上级部门优化“秦务员”平台功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效能。围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设立涉企、民生、老年人、外国人等服务专区,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字档案,推广政务服务码“一码办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政策精准解读。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与解读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时发布。重点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执行口径及新旧政策差异,使政策易读易懂,推动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区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凝聚统筹联动工作合力

(二十二)健全协同落实机制。完善工作推进、调度会商、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政务服务难点、堵点问题。各牵头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节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区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持续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利用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12345热线等渠道数据,常态化、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健全基层问题反馈机制,建立问题动态清零台账,靶向施策、逐一销号。定期开展全区政务服务效能评估,对工作滞后、企业群众反映强烈或久拖不决的问题提级督办、限期整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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