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全区城乡建筑垃圾治理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旨在加强城乡建筑垃圾规范管理,打击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以下是对该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全国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城乡建筑垃圾治理领域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凤翔区实际情况制定,以形成协同联动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1.建立区级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以常务副区长、区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的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统筹推进全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健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按照“区级统筹、属地主责、部门联动”原则,各镇、各部门要强化统筹,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明晰职责分工,定期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3.建立处置核准备案机制:区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加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备案工作,各部门之间要信息互通共享,完善建设单位开工前审核备案,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规范全过程监管。
4.健全日常督导巡查机制:将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加大对各类建筑垃圾源头产生点及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巡查效率,对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
5.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区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大队等要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处置线索及时移送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联合调查,依法追究责任。
6.健全行业信用惩戒机制:根据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立案的溯源信息,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落实信用惩戒,纳入“信用中国”平台,完善收运黑名单和退出机制。
7.健全垃圾产销平衡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要利用平台发布建筑垃圾供需信息,明确排放端和消纳端的相关信息,实行产消信息共享,力争实现辖区内自消为主、产销平衡。
8.建立跨县区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探索与毗邻地区建立协作机制,明确交界地巡查、联动执法等具体措施,解决跨区域平衡处置的矛盾问题。
9.健全媒体公众监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核查处置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动员群众监督,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宣传解读,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三、重要意义
该通知的发布有助于提升凤翔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建立一系列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利用、处置各环节的有效管控,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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