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2024年省大气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是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落实省大气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而制定的方案,以下是对该文件的解读。
一、背景和目的
2023年、2024年省审计厅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共反馈问题46个,其中涉及凤翔区6个(2023年3个,2024年3个)。为全面落实省、市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结合凤翔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持续推进凤翔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任务
2023年反馈问题包括2家发电企业煤场全封闭建设工程进度缓慢、个别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进度缓慢、个别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部分技术参数不达标等3个问题,责任单位均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
2024年反馈问题有拖欠运维费、未完成2023年引领性商砼企业创建任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等3个问题。责任单位分别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其中拖欠运维费问题整改时限为分阶段整改,其余两个问题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
四、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实施,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同时排查整改同类问题,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全面总结,确保挂账销号。宝鸡市凤翔区大气专项办要保证“一问题一档案”“一措施一佐证”,并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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