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20160074509/2025-00028 | |
发布机构: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09-09 00:00:00 |
名 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2024年省大气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凤政办发〔2025〕26号 |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2024年省大气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2024年省大气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023年、2024年省审计厅对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共反馈问题46个,其中涉及我区6个问题(2023年3个,2024年3个)。为了全面落实省、市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凤翔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扎实促进问题整改,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任务
(一)2023年反馈问题
1.2家发电企业煤场全封闭建设工程进度缓慢。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大唐宝鸡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宝鸡二电厂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储煤棚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1月,因为煤场工程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前期方案论证时长、招投标手续繁琐,大唐宝鸡发电有限公司一期煤场全封闭工程主体钢结构采用6跨5区,已完成5跨,正在进行第6跨施工;大唐宝鸡二电厂二期煤场全封闭工程钢结构施工已完成,正在进行顶部覆膜施工,工程进度缓慢。
责任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督促陕西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快煤场封闭改造建设项目,尽快完成储煤棚主体工程建设以及煤棚配套通风、消防、排水、喷雾抑尘、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确保煤棚封闭整体工程建设按期完成验收。
2.个别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进度缓慢。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截至2023年11月,由于市生态环境局督促不到位,项目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督促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加快甲醇罐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确保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
3.个别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部分技术参数不达标。2023年12月,现场查看发现,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采用的蜂窝状活性炭碘吸附值为512mg/g,低于650mg/g基准值,技术参数不达标,影响治理效果。
责任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督促宝鸡恒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对原来使用的蜂窝状活性炭进行更换,统一更换为技术参数达标的蜂窝状活性炭。并提交更换活性炭检测报告。
(二)2024年反馈问题
4.拖欠运维费。截至2024年5月,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拖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3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费359.63万元。
责任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
整改时限:分阶段整改
整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凤翔分局尽快结清拖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3年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费。
5.未完成2023年引领性商砼企业创建任务。根据《宝鸡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2023年,市辖区创建引领性商砼企业应不少于2户、平原县创建应不少于1户。截至2024年5月,宝鸡市5个市辖区、3个平原县均无引领性商砼企业,未能完成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商砼企业引领性创建工作,及时督促重新确定的创建对象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砼站加快环保监测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绩效引领性企业申报准备工作。9月初组织环保竣工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立即启动绩效引领性企业申报工作,确保9月底全面完成评审资料上报,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商砼企业引领性创建任务。
6.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不到位。2024年5月,抽查发现,凤翔区陕西汇峰农业公司总面积约10亩的建筑工地黄土裸露、无防尘设施。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措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尽快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并督促汇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施工区域裸露黄土进行覆盖,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
三、整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集中力量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抓好整改,确保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整改同类问题,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问题再发生。
(三)全面总结,确保挂账销号。宝鸡市凤翔区大气专项办况,保证“一问题一档案”“一措施一佐证”,并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区大气专项办,确保问题全面整改销号。
联系人:寄会苧 联系电话:0917-72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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