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王生强等15名同志为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10 18:31:16

这份通知是凤翔区以社会监督赋能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化举措,核心是聘请15名多元背景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聘期2年,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督员、主管机构三方职责,旨在构建常态化社会监督网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下从核心要素、职责分工、人员构成、实施保障与工作建议五个维度展开解读。

一、发文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对我区营商环境进行常态化监督,根据《关于聘任宝鸡市凤翔区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宝凤政办函29号),经主管单位推荐审查和区职转和营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公示后,决定聘请王生强等15名同志为凤翔区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聘用期限为2年。

二、主体职责

各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并采纳监督员意见建议。以监督为抓手,打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水平。

特约监督员要增强责任感,加强法规政策学习,深入企业收集并反馈营商环境问题与诉求,协助化解矛盾纠纷。推广凤翔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措施及成效,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

区职转和营商办要加强对监督员的指导与管理,督促其对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扩大义务监督覆盖率。

建立问题转办、督办与反馈机制,确保监督闭环。

三、监督员队伍构成与优势

15名监督员覆盖企业负责人、法律从业者、媒体代表、社区工作者等多元群体,代表性与专业性兼具。

四、实施意义与保障建议

强化社会监督,弥补政府内部监督短板,形成内外协同监督格局。畅通政企沟通,搭建企业与政府间的高效沟通桥梁,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广泛宣传引导,激发公众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建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政策法规、监督方法培训,提升监督员履职能力。完善工作流程,明确问题收集、转办、反馈时限,确保监督事项件件有回音。强化激励约束,对表现突出的监督员予以表彰,对不履职或违规行为及时调整。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区职转和营商办尽快组织监督员开展岗前培训,发放聘书,明确工作规范与联络机制。各镇各部门设立监督对接专员,开通问题反馈绿色通道,确保监督渠道畅通。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通报监督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