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宝凤政办发〔2026〕11号)

发布时间: 2026-04-10 18:59:03

该文件是宝鸡市凤翔区落实市级要求、加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权益保障的跨部门协调机制设立通知,核心是明确组织架构、任务与运行规则,形成民政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合力。

一、文件背景与核心目的

发文机关: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宝凤政办发〔2026〕11号)

发文日期:2026年4月9日

上位依据: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宝政办发〔2026〕2号)

核心目的:统筹全区流动、留守、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政策落地、强化部门协同,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核心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重点履行五大职能:

统筹推进:全区三类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研究审议:相关政策、规划、重大事项;

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与创新做法;

营造氛围:构建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环境,有效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三、组织架构(成员与分工)

1.成员单位(22个)

区委口:社会工作部、政法委、网信办

政府部门:发改、教体、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统计、医保

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群团组织: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2.领导配置

召集人: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总负责)

副召集人:区民政局局长(日常牵头)

成员: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日常对接)

3.办事机构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组织联络、统筹协调、督促议定事项落实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规则(运行机制)

会议制度

全体会议:每年至少1次,研究总体工作;

专题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解决专项问题;

主持: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可邀请其他部门参会。

责任机制

民政牵头、部门协同:按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议定事项必须落细落地,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

人员管理

名单由办公室确定;

成员职务变动时,接任人自动接任并备案,不再另行发文(简化流程、保持工作连续性)。

五、关键要点解读

覆盖对象明确:同时涵盖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三类群体,保障范围无遗漏。

民政牵头、高位协调: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民政局长任副召集人,统筹力度强、执行链条清晰。

全链条协同:22个部门/单位覆盖教育、医疗、社保、司法、帮扶等全领域,实现政策闭环、服务闭环、保护闭环。

务实高效:会议频次合理、人员调整简化备案,避免形式主义,聚焦实效。

六、实践意义

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凤翔区三类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从部门分散管理转向统筹协同治理,有利于精准摸排儿童底数、建立动态台账,整合教育、医疗、救助、监护干预等资源,及时发现并解决儿童权益侵害问题,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格局。

主办: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5013079号-1 网站标识码:6103220011

陕公网安备61032202000120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宝鸡市凤翔区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0917-7212377